首页
-
公告
-
关于禁用收费云收费项目的通知
关于禁用收费云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事业部、城区及项目:
为规范会计科目,现将收费云系统【20158-代收代付其他费用】收费项目禁用,如果需要增加收费项目,请事前与财务共享中心总账经理熊波
进行沟通,需要细化具体收费项目并对应建立EAS会计科目。
经沟通后请发起OA协同审批:《其他事务(财务类)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按以下步骤建立收费项目
1、收费云建立收费云项目,负责人:夏小强
2、EAS依据收费云收费项目建立EAS会计科目并建立映射关系,负责人:熊波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 务 计 划 中 心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