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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收费云-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级经营单元:

   为了进一步践行流程型组织的建设使命,提高集团收入预测的准确性,保障集团债权的完整性,优化各级经营单元决策效率,现集团针对撤场项目全年应收预测事项,已在一应之家流程中心“3.0交付到保留—3.6项目-收入管理审批”下,新增“收费云—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审批”流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事项的审批均在该流程中进行,其他流程审批结果均不得作为停止全年应收预测的依据。

流程查询路径:

一应之家流程中心——3.0交付到保留——项目-收入管理审批——业务分类“收费云—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审批”。

其他说明事项:

1、“收费云—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审批”流程最终执行人为终端运营服务中心收费管理经理,取消各事业部收费管理经理“收费云停止全年应收预测”操作权限;

2、正常期项目,除“前期介入费”、“补贴款”、“物资装备费”一次性收费外,“物业服务费”、“销售中心物业费”、“空置物业费” 三种收费标准均无需填写终止日期,已填写终止日期的,需在9月29日前整改完毕;

3、本通知附有各层级审批权责表,请各级经营单元按新设流程规范执行。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如在后期考核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况,集团将据实在考核结果中进行反算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附件:收费云—撤场项目停止全年应收预测审批通知(终稿)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JEC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