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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云收费标准核查的通知
 
 
集团各大区、城区及项目:

     

       根据集团审计监察部《长城物业2019年内部审计报告》中收费云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合同不一致的问题,现对收费云基础

数据核查整改。各项目在收费云系统中已建立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单价进行核对,若实际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合同

单价不一致或合同未续签已形成事实管理的项目发《收费云基础信息设置、变更、报备审批流程》报备,以报备为准(已有报

备不在发此流程),各大区在2019115日完成,

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为本次收费标准核查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或已报备文件。

财务专员:负责将合同信息填写到附件1《收费云收费标准核对工具》并扫描合同电子档,报大区收费管理经理。

收费管理经理:使用附件1《收费云收费标准核对工具》核查结果,无误后报备集团。

附件1收费云收费标准核对工具(双击下载)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计划中心
2020年1月7日